2025年11月19日18时许,李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宁A8K***的小型汽车,沿灵武人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与枣园街交叉路口并实施左转弯时,因未充分观察并避让正常行驶车辆,导致其车辆右前侧与刘某某驾驶的、沿枣园街由南向北驶来的宁AD00***号小型新能源汽车左后侧发生刮撞。
监控画面显示,李某某在进入路口未能及时观察道路右侧来车情况,当车头进入枣园街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左后侧发生碰撞,导致刘某某的车辆猛打方向盘,险些侧翻。幸而及时采取控制措施,车辆停止下来,未撞上其他车辆。
通过无交通信号灯路口时要记住通行规则: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,仔细观察各个方向的车辆通行状况,确认安全后,再正常通过。(灵武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马春燕)